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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征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列入企业可获优惠利率的专项贷款及贴息

栏目: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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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发布《关于征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征集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面向深圳全市征集参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将获优惠利率的专项贷款及贴息。

  本次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一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二是生产前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三是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前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在支持方式上,人民银行将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列入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专项贷款。同时,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据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分别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上报。其中全国性名单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地方性名单由广东省发改委、工信厅确定并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