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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防疫期间全国首个省级金融专项文件 “三降三免一放宽”为中小企业金融纾困

栏目: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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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成为防疫期间全国首个省级支持中小企业金融专项文件。《意见》从4方面共出台18条具体举措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强化防疫期间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

  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特别是资金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意见》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重点,突出了扶持对象的精准性。《意见》明确重点支持的两类群体:一类是与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另一类是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等群体,包括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中小企业,受延迟复工影响大的中小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自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在流动性支持、防疫期间金融服务保障、为企业减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为进一步强化对广东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意见》在中央已出台的金融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为广东中小企业融资实现“三降三免一放宽”:降低小额贷款和小额再贷款利率5%—10%,降政策性担保收费至最高不超过贷款总额的1%,降续当费率1‰—5‰;免再担保费,免不超过6个月的融资租赁租金利息和租金罚息,免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费用;放宽优秀小贷公司杠杆率至净资产5倍。

  在减费让利上,《意见》还针对性地提出延期或展期1—3个月、免除1—3个月罚息等诸多金融优惠政策。为了让地方金融企业在助力中小企业“战疫”提升金融功能,《意见》对地方金融企业出台了8项具体措施,其中小额贷款和小额再贷款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下调5%—10%、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融资租赁公司减免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利息等措施均属全国首创。